設區市(區、道路)運輸管理處(局):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會戰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2〕137號)和省廳《關于印發道路旅游客運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閩交安明電〔2012〕30號)和省局、省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總隊《轉發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道路旅游客運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閩運管客運〔2012〕36號)要求,為確保2012年國慶“黃金周”之前,實現對全省旅游客運企業、旅游客運車輛、旅游客運駕駛員100%整改到位,請各設區市組織督查轄區運管機構和旅游客運企業的落實情況,省局將結合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大檢查于近期組織人員到各地督查并抽查旅游客運企業?,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督查內容
(一)省廳閩交安明電〔2012〕30號和省局閩運管客運〔2012〕36號附件表格填報和整改落實情況;
(二)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試行)》規定,核查旅游客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各項規章制度重新修訂情況;
(三)核查旅游客運企業經營范圍是否符合法定條件;
(四)核查旅游客運企業設立衛星定位裝置監控室(平臺)、配備專職監控人員和與省市縣監控中心(或分中心)連接情況;
(五)核查旅游客運車輛是否為臥鋪客車和是否存在夜間行車情況。
二、相關工作要求
(一)各設區市、縣(市、區)對轄區旅游客運企業要做到100%督查到位并形成督查書面報告,設區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于
(二)全省道路旅游客運企業應當按本通知要求,認真填報《全省道路旅游客運專項整治督查報表》(附件,表格電子版請登入福建省運輸管理局網站下載),于
(三)督查過程發現的問題,要實行重點督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證100%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