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和建設局、漳州開發區運輸管理處: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客運運力調控推進行業節能減排工作的通知》(交運發〔2010〕390號,附件1)和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權招標投標辦法(試行)的通知》(閩交運〔2010〕138號)要求,為切實做好我省道路客運班線(包括旅游客運,下同)的招標投標和行政許可工作,進一步加強道路客運運力調控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現將道路旅客運輸發展規劃制定和年度發展計劃報送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制道路客運班線和運力發展規劃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以加強道路客運運力宏觀調控、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指導思想,從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出發,圍繞綜合運輸體系建設,以強化安全監管、滿足市場需求、方便群眾出行為目的,在充分調研、分析的基礎上,認真研究、科學制定道路旅客運輸發展規劃。
(一)編制道路客運班線和運力發展規劃,應當根據《福建省道路水路運輸“十二五”專項規劃》和各地相關規劃的總體要求,站在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行業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道路客運運力調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把大力調整優化結構、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積極推進現代產業發展、有效提升服務品質、全面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強化科技創新能力等新時期加快發展現代交通業的要求,作為制定道路旅客運輸發展規劃的主要內容和工作目標,加強領導,認真組織開展。
(二)道路客運班線和運力發展規劃的主要內容包括:總體目標和布局、發展重點、網絡化程度(客運線網總體布局)、班線和運力階段性發展目標、節能減排目標、保障措施以及道路客運經營主體結構、運力規模及結構、運營組織結構等。
(三)省局負責制定 “十二五”期間全省道路客運班線和運力發展規劃。各設區市、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制定轄區道路客運班線和運力發展規劃及具體實施意見。
二、確定年度道路客運班線和運力發展計劃